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公共实验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公共实验机房是学院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保持良好的机房卫生环境是全体同学的责任和义务,为营造干净整洁的机房办公和实验环境,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全体老师和同学应积极主动做好机房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并保持机房和机位的清洁卫生。
第二条 严禁将一切食品(包括食物、零食、水果、饮料等)带入机房。
第三条 机房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杂物。
第四条 实习教师负责监督学生自觉维持机房卫生,遵守学院实验机房管理规定。
第五条 机房内所有机器、电脑桌、文件柜面、抽屉等要定期清扫和保持干净,无灰尘。
第六条 实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垃圾请自觉收好,实习结束后投于室外垃圾桶。
第七条 实习结束后,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整理桌椅及机器,保持机房的整齐。
第八条 自行带入实验室的电脑,请用自备电源,不得随意插拔实验室电脑的电源。
第九条 离开机房时由管理员负责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避免鼠患。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