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党支部: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于教育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性锻炼,具有重要意义。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各单位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特别是增强党员意识、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的教育。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本支部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应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单位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人事代理关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可转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在将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同时,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往所在武汉市街道党工委。
2、各支部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填写《2011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由学生本人校对签字后,于6月10日下午5:00前交《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纸质版。各支部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教育学生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达新单位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有关党组织,以免遗失和超过有效期。分党委发到各支部,各支部分发个人介绍信时要有登记和签收,。要确保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及有关材料归档工作
1、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工作。党支部要加强对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如实填写《武汉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党支部要在《武汉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盖党委公章,为今后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打下基础。党支部考察意见应概要反映三方面的内容: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群众基础和奉献精神。
2、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复印件、《武汉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推优表(28岁以下团员入党时有此表)等。考察材料等归入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毕业生为预备党员的,应将《武汉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一并归入其人事档案。
3、做好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的归档工作。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各支部要在《武汉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对已交申请未入党的学生,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这些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各支部指派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归档工作,各支部将归档落实情况填入《武汉大学学生入党材料登记表》,和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于6月10日下午5:00前报院党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