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学院各本科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武大学字〔2011〕3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进行2010—2011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各项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丙等或丙等以上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专项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地理科学、经济学等基地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4.国际软件学院按成本收费类学生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
(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
六、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由班导师签名并经学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系)评审小组评审,于10月15日前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于10月21日前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先进班集体标兵采取网上评选和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相结合的评选方式。由学院(系)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准备详尽的推荐材料,制作网上展示资料,填写《武汉大学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展示和网络评选,网上评出15个先进班集体标兵候选班级,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最后报学校审批。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3日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学生若对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系)。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系)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系)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 各班级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特此通知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
实践与创新能力中外语与计算机水平C6加分:
外语水平评分
四级合格 |
四级优秀 |
六级通过 |
英语口语考试合格 |
1 |
2 |
3 |
2 |
计算机水平评分
|
一(初)级 |
二(中)级 |
三(高)级 |
取得水平考试证书 |
1 |
2 |
3 |
取得程序员考试证书 |
2 |
3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