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决定,近期内即将进行本年度第二次薪酬结构调整工作。主要内容是通过规范津补贴,调整月度薪酬与年度薪酬的关系,初步建立绩效工资框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武大人字[2011]36号文调整,随岗位津贴管理的“月度绩效津贴”项,从本月度(2011年9月)起停止发放。该项目将纳入规范后的津补贴,在工资单中统一补发。该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停发工作。
二、规范后津补贴的发放将与在岗情况挂钩。按政策待岗、病休人员(不享受岗位津贴的)将按比例发放生活补贴。为保障此类人员的待遇,请各单位将该类人员名单,于本周五(9月16日)前,按附件表格式盖章后报送人事部工薪福利办公室。
联系人:陈践真 68752623
特此通知
人 事 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