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支部要把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在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确保覆盖到每一名毕业生党员。要重点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政策的学习,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刻感受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教育毕业生党员加强党性修养,遵守党的纪律,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爱校荣校教育,激励毕业生党员秉承“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继承武汉大学优良传统,追求真理,追求卓越,心系母校,爱校荣校,在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日后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做好对毕业生党员的日常服务工作,摸清情况,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毕业生党员,充分发挥毕业生党支部的作用,为毕业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严谨细致,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归档工作
各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必须经整理人签名,分党委(党总支)审查通过,并在《武汉大学学生入党材料登记表》(附表一)上加盖公章,方可归入本人档案。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政审材料、党校培训结业证明、思想汇报、征求党外群众意见记录、28岁以下团员入党推优表等。
对于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应将其《武汉大学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把对其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负责地转交给接收单位党组织。党支部的考察意见应概要反映三方面的内容: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群众基础和奉献精神,分党委(党总支)要在党支部所填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分党委(党总支)要在《武汉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所填最后一次考察意见栏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一并放入《武汉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袋》,归入本人档案。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一并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毕业生党员发展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做好登记,办理交接手续。各支部要将归档落实情况填入《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二),于6月18日前报校院党委。
三、准确及时,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党支部要及时将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造册,督促党员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及时发放《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教育毕业生党员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在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有关党组织,并与新单位党组织确认将回执回复我校,以免造成遗失或超过有效期。
对于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为:1、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是“两新组织”,则转到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如中智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等;3、如就业单位和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都没有建立党组织,则转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等辖区党组织。
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出国出境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但其党员组织关系须转往户籍所在街道党工委。
党支部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分类填写《2012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样表及填写要求见附表三和附表四),于6月11日交汇总好的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不能改变格式。各支部在分发介绍信时要有登记和签收,并确保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
1.《武汉大学学生入党材料登记表》
2.《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归档情况汇总表》
3.《2012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转校内外)(样表)
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О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