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科研业务接待审批单
作者: 时间:2018-05-29 浏览:
武汉大学科研业务接待审批单(请点击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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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科研经费支出的若干管理规定(武大财字〔2016〕87号)
三、科研业务接待费
(一)科研业务接待报销,需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单笔消费金额小于2,000元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超过2,000元(含)的,由单位科研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单笔金额超过3,000元(含)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接待单位可为来访人员安排工作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宴请一次。工作餐标准早餐50元/人,中晚餐90元/人;宴请标准中晚餐200元/人。陪餐人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1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的,应在业务接待审批单中说明理由。宴请及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海参、鲍鱼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三)接待来访专家住宿标准参照《武汉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财字〔2016〕61号)中科研类经费本地住宿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