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在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
根据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于10月15日12:00前填写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1王康老师处:
1.《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综合测评计分表》(见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3);
3.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资料。
(二)电子版材料(所有文件命名需加上年级和姓名,例:*计分表_2023_**.doc)交至王康老师邮箱wkang97@whu.edu.cn:
1.《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综合测评计分表》(见附件1);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见附件3);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见附件4)或《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见附件5)。
特此通知。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