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将进行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本专科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所有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每生每年4500元、乙等每生每年3500元、丙等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等级相对应,甲等对应特别困难等级学生、乙等对应困难等级学生、丙等对应一般困难等级学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023级学生可登录“武汉大学迎新网”查看困难认定等级,2020、2021、2022级学生可登录“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资助”查看困难认定等级。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专科生(资助名额以档案库数据为准,截止2023年10月20日)。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申请和评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2023级学生于于2023年10月20日17:00之前登录“武汉大学迎新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直接点“申请国家助学金”。
2020、2021、2022级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于2023年10月20日17: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递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1蒋艺润老师处。
电子版:《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937233135@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年级-姓名-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如:202X-王XX-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所有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3天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审核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学生资助管理网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