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通知及办法
(一)《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通知附件一。
(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whu.edu.cn)
(三)《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whu.edu.cn)
(四)《关于印发<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遥感学函〔2023〕12号),见通知附件二。
三、申报时间
(一)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雷军奖学金)采用“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制,有意申报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请于2023年10月1日18:00前填写《遥感学院2022-2023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方链接或扫二维码进入填写页面),逾期将自动停止填报,请有意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写。
【腾讯文档】遥感学院2022-2023学年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HhyaFJ4T0ZSV2dW
(二)学院将从申请学生中产生初选名单,同时在学院官网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学生若对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电话:68756367,电子邮箱:xgbswb@whu.edu.cn)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四、评选指标分配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各个班级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专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雷军奖学金由学校下达奖学金具体名额,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要求分配下达到各个年级。其他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将在学校下发名额和要求后另行通知。
奖学金 | 奖励标准 (元/人) | 奖励人数(人) |
2022级 | 2021级 | 2020级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5 | 6 | 6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13 | 14 | 14 |
雷军奖学金 | 20000或100000 | 0 | 0 | 1 |
2.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共有1个雷军奖学金推选名额。学校将从各学院推选的学生中进行评选,在10月9日前后开展第一轮答辩,每人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PPT答辩。请有意愿参评雷军奖学金的学生做好准备,于10月6日18: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jiangyirun@whu.edu.cn(文件名:年级+姓名)。
五、2022-2023学年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一)小组成员
吴泽娟 刘 茜 赵文强 董 黎
蒋艺润 赵鹏程 石文轩 孟庆祥
杜梓玮 赵子健 刘易琳
(二)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艺润
办公电话:027-68778199
办公邮箱:jiangyirun@whu.edu.cn
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评审小组,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特此通知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