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同时配合好学校做好“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省赛及全国赛的筹备遴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十五届“自强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学院现决定启动2023年“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23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二、参赛作品类别
主赛道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三)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至E类。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5.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6.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全国“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7.参赛作品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医疗卫生研究、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8.所有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并经本单位审核推荐,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 3 名教师指导完成。
四、申报相关事宜
电子版材料:参赛团队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自强杯”竞赛申报书》(根据申报类别选取附件1-附件其中之一填报)、《“自强杯”竞赛作品书》(附件4)和《“自强杯”竞赛学院作品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科创部邮箱:whurssjb@163.com;
纸质版材料:参赛团队于2月28日下午4:30至5:30将《“自强杯”竞赛申报书》和《“自强杯”竞赛作品书》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2。
学院将对申报作品进行统一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推荐顺序推荐至学校,并将名单进行公示。若项目由多个学院学生合作申报,须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大赛分学院申报、学校复赛、学校决赛三个阶段。2023年3月上旬,学校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的项目名单。3月中下旬,学校将针对入围决赛项目,举办作品集中展示和决赛答辩,由专家进行评审,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
五、学院评审及奖励方法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校级决赛评审后,将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类别分别按照进入决赛作品数的5%、10%、15%、20%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
优秀作品将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团队获奖情况作为评选2023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国蓉 QQ:731091820
学院自强杯答疑QQ群:192296974
共青团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