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等级
1.本年度家庭经济认定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分别申请甲等、乙等、丙等助学金,如有特殊情况可依据实情跨越等级申请。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材料提交与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2年11月10日12:00前下载并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1办公室蒋艺润老师处,《2022-2023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蒋艺润老师邮箱937233135@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年级-姓名-2022-2023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如“2019-张三-2022-2023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2.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2-2023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