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各本科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指导意见和《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5月修订)》(见附件)工作要求,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要求,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均应进行测评。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F1、课程学习成绩F2、实践与创新能力F3三部分,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75%、1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合计满分为100分。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测评中所有加减分依据均限当学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获得有效。
(四)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依据:
1.评定各类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2.评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一;
3.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之一;
4.审批专项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学生资助项目的考察依据之一;
5.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参考依据。
二、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9月19日至9月20日)
1.学院发布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工作通知,召开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布置会;
2.各班同学民主推选出5名学生代表,与班级导师、2021-2022学年度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共同组成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以下简称“测评小组”),小组人数一般为单数。
(二)学生自评(9月20日14:00-9月22日23:00)
1.2019级、2020级、2021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登录爱遥感平台,在“综测”菜单“填报F1列表”和“填报F3列表”填写自评分,并在“提交综合表”板块提交自评分,以完成自评。
2.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给各班测评小组。
(三)班级核查与公示(9月23日00:00-9月26日23:00)
1.测评小组组织核查会议,根据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各项自评分进行核查,由测评小组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确定各位同学的班级核查分。
2.2021-2022学年度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分别登录爱遥感平台,在综测菜单栏填报本班参评学生F1、F3的班级核查分。
3.班级测评小组(班长)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xxxx班)》(以下简称《综测班级汇总表》)向全班同学公示,参评同学对公示分数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测评小组提出,测评小组应在此时间段内解决学生异议。公示无异议后,由班长下载打印《综测班级汇总表》,需班级全体同学签字确认。
(四)学院审核与评定(9月27日至9月30日)
1.9月27日12:00前,请各班班级测评小组负责人将班级公示无异议且每位学生签字确认后的《综测班级汇总表》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1办公室蒋艺润老师处,并确保签字版的表格数据与爱遥感平台数据一致。
2.学院对各班提交的班级核查分进行审核,并开展后续奖学金评定工作。
特此通知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