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认真做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武大学工字[2019]34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武大学工函[2022] 号)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认定的范围: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以及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或调整困难等级的在校生。
二、认定标准
根据《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武大学工字[2019]34号)文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一)家庭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低于73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突发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患重症,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家庭成员长期患开支较大的慢性病、大病且无国家财政补贴的,需长期自费治疗,造成家庭严重负债。
3.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导致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而致贫的。
4.家庭因直系亲属伤亡导致家庭经济收入锐减或失去来源。
5.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学生。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低于11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无能力再就业,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2.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不稳定,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低收入家庭。
3.脱贫不稳定家庭的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的学生,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4.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个人患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仅靠自身或家庭能力难于克服的学生。
5.由于其他原因生活确实无保障的学生。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的月收入在1100—1640元之间,且符合以上相关申请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四)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以联系蒋艺润老师申请调整困难等级;若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应主动告知辅导员调整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平均月消费金额明显高于武汉市大学生平均月消费者;
2.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3.欺骗组织,提供虚假证明,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者;
4.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行为者;
5.家庭经济情况已经好转,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者。
三、认定流程
(一)需要困难认定的学生,于2022年9月8日之前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困难生认定申请,完整详实填写(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诚信申请入库的倡议书》和《填表说明》),提交《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将支撑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孤儿证、残疾人证、重大疾病诊断报告等作为附件上传(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后六位可以隐藏或掩盖),在点击办理后弹出的“请选择‘辅导员审核’的参与者”一栏,应选择蒋艺润老师。
(二)辅导员通过与申请学生一对一谈话(谈话记录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的致贫原因,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
(三)结果公示。学院将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不会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相关要求
申请过程中,学生应客观反映家庭真实的经济情况。实事求是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既不过分夸大也不隐瞒其家庭具体的经济情况。
联系人:蒋艺润,联系QQ:937233135,电子邮箱:jiangyirun@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