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党(团)支部、各班级、学生组织、全体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十佳遥感星座”、“十大遥感新星”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遥感学函〔2023〕1号)(下称《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十大遥感新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流程
(一)学院发布年度评优通知,召开党团学骨干会议,部署评优工作,根据《办法》(见附件1)下达评优指标(本科生指标见附件2、研究生指标见附件3)。
(二)各党(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团队)召开骨干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先进集体申报意向;全院党(团)员、学生及干部对照个人奖项总结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形成申报意向,并到所在支部、班级、组织报名,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参评人名单,并通过党员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参评人名单,各班级召开班级委员会议讨论确定优秀毕业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本科生党总支、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研究生会结合工作考核情况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本组织的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
(三)各学生组织(本科生党总支、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各党支部确定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之后,须将拟推荐名单提交给相应的团支部、班级进行群众赞成率测评。各团支部、各班级召开主题会议,集体第一负责人向全体成员汇报年度工作,先进个人参评人、拟推荐人向全体成员作年度总结汇报,全体成员进行是否赞成参评人、拟推荐人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投票表决。各学生组织先进个人名额单列,不占党(团)支部、班级评优名额。
(四)各单位根据相应名额及投票表决结果确定本单位最终的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优先排序,本科生各单位最终确定推荐的先进个人登录“爱遥感”系统,在“简历——报年度评优——我要填写新的先进个人申报表”中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其中“推荐单位”应选填占用名额所在单位,“推荐排序”应填写占用名额所在单位确定的该申报奖项的优先顺序,“赞成票数”应填写本人所在班级投票表决时的赞成票数。本科各推荐单位,团支部班级负责人登录“爱遥感”系统,对本单位申报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逐条进行确认。
(五)本科申报先进集体的支部、组织,指定一位负责人登录“爱遥感”系统,在“简历——报年度评优——我要填写新的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填写集体申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六)研究生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确定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
(七)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十大遥感新星”答辩名单,讨论审批确定其他奖项的预案及获奖名单,讨论并提出校级相应奖项的推荐名单,并向全院公示。(注:校级推荐名单将从本次院级评优中获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中产生)。
(八)宣传“十大遥感新星”答辩人先进事迹,通过风采展示、演讲答辩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
(九)公示期满无异议,制作荣誉证书,发文表彰。
(十)学院学工办、本科生党总支、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按时按要求组织填写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格,并及时上交。
(十一)召开学年度表彰大会,现场揭晓“十大遥感新星”获奖名单,并向所有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奖。
二、时间安排
3月15日:学院发布通知,布置评优工作;
3月16日-3月17日:学院召开党团学骨干会议,发布年度评优通知,部署评优工作,下达评优名额;
3月18日-3月22日:各学生组织和党支部确定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发至各团支部、班级;
3月23日-3月31日:各团支部、班级召开主题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各单位确定最终的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优先排序;
3月30日17:30前:研究生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4),确定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5)交至班长(或党团支书)处汇总,并于3月30日17:30前将纸质表格报送至教学实验大楼805办公室何迁迁老师处,个人申报表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775029517@qq.com;
4月1日0时-4月2日24时:本科生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负责人登录“爱遥感”填报先进集体申报表,确定被推荐的先进个人登录“爱遥感”填报先进个人申报表,本科生不再需要填写纸质表格;
4月3日-4月7日:确定“十大遥感新星”答辩名单,审核确定院级表彰名单,推荐校级相应奖项名单,向全院公示;
4月17日-4月21日:“十大遥感新星”演讲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月4日:公示期满,制作荣誉证书,发文表彰;
5月中旬:召开学年度表彰大会,揭晓“十大遥感新星”,并向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奖。
在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意见,本科生可联系蒋艺润老师,办公地点:教学实验大楼801办公室,办公电话:027-68778199,研究生可联系何迁迁老师,办公地点:教学实验大楼805办公室,办公电话:027-68778202。
特此通知
附件:
1.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十佳遥感星座”“十大遥感新星”等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2.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3.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研究生)
4.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研究生)
5.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个人申报表(研究生)
6.2022-2023学年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研究生)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