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7]4号)及《关于印发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武大研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特制定2024级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2.申请条件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3.奖励标准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二、评选程序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系统”进行。具体路径: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应用中心—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开通时间:9月12日—10月8日(逾期提交申请视为放弃参评)。
符合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如实填写《遥感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成绩排名证明》(前8个学期的专业排名),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于10月8日前将《成绩排名证明》原件交至教学实验大楼805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并按时填报系统(注意系统填报截止至10月8日,需上传《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
三、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学生所在生源学校的学科(以本科毕业专业代码为准)评估;排名和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初步确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名单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四、其他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信息公开、参评自主、评比结果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其它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实施,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周老师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027-68778202,詹老师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