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3)2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
英语: 50 分,业务课1: 60 分,业务课2: 60 分,总分: 195 。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利用Powerpoint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将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2)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心里素质、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等进行全面考察。测试时间:20分钟/人。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的笔试。
注:以上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主要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3*0.5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15+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0.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15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取与否。最终录取将根据总评成绩并结合导师的意见,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复试
线上考生可申请调剂院内导师复试,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
学院本年度不接受导师提名复试。
六、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 5 月 9 日9:00~11:30。
报到地点: 教学实验大楼 8 楼801。
复试时间: 5 月 9 日14:00开始。
体检时间:待定。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复试费用:由财务部按学校规定收取。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