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教字〔2011〕70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学生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前1%的,返还全部课程学分费。”结合武汉大学本科生院《2023年关于奖励前1%优秀毕业生返还全部学分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及奖励名额分配情况,按照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的2019级全体毕业生主修专业毕业时、总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统计数据,现将我院符合奖励要求的毕业生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毕业时 总平均学分绩点 | 专业 | 年级 |
2019302130073 | 孟凡皓 | 3.95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2019 |
2019302130300 | 田宇 | 3.95 | 地理国情监测 | 2019 |
2019302130293 | 汪骍骐 | 3.94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2019 |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8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7-68778505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