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 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3. 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 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 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 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以转专业的学生;
7. 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 原则上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
3.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二)转入
1.热爱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的拟转入专业、身心健康;
2.高考科类名称为理工类,所学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考核合格。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综合面试。
第四条 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比例为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10-20%。
第五条 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第六条 转专业时间: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具体时间、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①学院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②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交转出院(系)教学秘书。
③转出院(系)审批。
④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⑤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提交转入我院申请的学生,在面试或综合考察时需签署以"自觉遵守遥感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集中住宿安排"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在床位许可的情况下,必须调换寝室与遥感本科生一起住宿,否则将不予接收。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⑦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⑧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