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原则上执行《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大字[2005]3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3年4月修订)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保送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考虑接收:
1.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应予退学的学生。
四、原则上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转入
1.热爱拟转入专业、身心健康。
2.原专业为理工类专业,所学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考核合格。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综合面试。
(二)转出
1.转专业学生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院(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2.具有拟转专业专长相关佐证材料。
3.因身体等原因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就读。
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六、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根据现有教育资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新生人数的10%;我院转出至其他同一学院的人数每年不超过3人。
七、转专业时间: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
八、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转入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接收计划。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接收并汇总拟转专业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及《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各专业组织面试,并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院转专业计划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教学秘书将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部审批。
4.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周,学院公布经教务部审批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由院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二)转出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末公布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学生提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及《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该申请须由学生班级导师签署意见,连同《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提交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经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九、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缴费。
十、转专业学生原专业的必修课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否则应予以补修。
十一、该细则经2013年12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开始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