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根据武大本函﹝2019﹞51号《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我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0周(4月21日~4月27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课堂教学状态、实验教学情况、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与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学风状况: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学习纪律、学习效果等。
3. 教学管理: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助教工作、毕业论文、毕业生工作等进展情况。
4. 专项听课:检查《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执行情况,听课信息反馈情况。
三、检查形式:
根据检查内容,各单位可采取自查或互查的方式。
四、具体要求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领导、管理人员要坚持听课制度,检查课堂教学规范和教学效果。要安排专人对本学院学生上课到课情况进行检查,对到课率低的学生班级,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学工办负责落实学生上课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检查、学生宿舍管理及学习氛围;教学办负责安排院领导、教师集体听课;各系负责自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毕业论文、毕业生工作等进展情况;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全面抽查)。
2.各系、实验中心结合督导组反馈意见,组织讨论我院本科生试卷修订等教学基本工作规范,自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效果和质量。
3.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认真组织本次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教学与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解决。检查结果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于4月29日前交学院,学院期中教学总结报告于4月30日交本科生院质量处。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