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2024级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学院:
1.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2.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3.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4.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5.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6.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8.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第三条 原则上申请转学院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生转学院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2.已取得武汉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及以下的学生;
3.了解转入学院和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二)申请转入遥感信息工程学院遥感科学与技术大类的必要条件
1.热爱遥感信息工程学院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对专业方向、培养方案有了解;
2.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文化修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结;
3.为考察申请人入学期间的学习能力,有利于申请人转入我院后适应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申请转入我院学生需符合:高考科类名称为理工类;高考科目物理为必选,新高考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
4.经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综合面试。
第四条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接收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入学生的人数以本科生院统一公布的信息为准。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严格贯彻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当报名人数≤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申请跨学部转入的同学,根据学院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接收。
报名人数>拟接收人数时,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需参加考核,学院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第五条 非遥感信息工程学院遥感科学与技术大类的学生须转入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一年级学习,专业为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大类),后续需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大一第一学期的相关课程,在大二第一学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分流。
第六条 转学院申请时间: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条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受理转学院申请的时间安排:
1.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学院申请。(附件转专业申请,需填写完整后,另存为PDF上传到教务系统里)
2.2025年2月19日,审批本学院2024级学生的转出申请。
3.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接收转入本院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报名信息,组织面试考核,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通过的名单和考核结果,呈报我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4.2025年2月27日,在教务系统中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5.2025年2月28日-3月6日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2025年3月7日之后,根据本科生院关于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结果和办理手续的相关通知,我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指导转入学生办理转学院的有关手续。
第八条 2024级学生院内转专业不在本阶段进行。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