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务部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印刷费管理的通知》武大财字[2023]35号,主要精神如下:
1.中央非科研财政专项("双一流"、基本科研业务费等),须在项目申报时编制印刷费预算,预算额度不超过经费总额的30%并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2.印刷费发票应列明印刷的具体内容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等信息,不能笼统地开成“印刷费”“打印费”等大类别名称。
3.单次报销超过3000元或一个月累计报销超过5000元的,报销时须另外提供打印材料的说明(含材料名称、打印数量与用途等),说明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对以印刷费名义套取学校资金及有相关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