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公告
各位考生:
武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3月16-17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6日 上午8:30-11:30 考试科目:外国语
下午2:00-5:00 考试科目:业务课一
3月17日 上午8:30-11:30 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二、考试地点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教一楼、教四楼、教五楼,工学部01教学楼、04教学楼(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武汉大学及教学楼位置可参见武汉大学校园地图,网址:http://pub.whu.edu.cn/xymap/。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查看所在考场(教室),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课考试时间为3月17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文理学部教一楼205教室。
三、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3月11-14日)验证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2.在教学楼入口处,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并刷二代身份证,方可入场。入场时间:上午7:30、下午13:00。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3月16-17日)考生凭准考证进入武汉大学免收停车费。
特此公告
附件一:《考生须知》
附件二:《考场规则》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3年3月1日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00以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入场,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查。入场时间:上午7:45、下午13:15。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4.考场均配备无声挂钟,考生均使用统一购置的文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手表等计时设备及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考生在答题纸(卡或答卷)上除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答案书写在试卷及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不到开考时间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上交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一收回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不得带走。否则,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
7.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与规则。
8.初试成绩请在4月中旬上网查询,有关复试事宜请在4月下旬上网查询,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
考 场 规 则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在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入场,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查。入场时间:上午7:45、下午13:15。
二、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包括不得携带考试文具,考试文具由考场统一配置。已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三、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没有问题,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五、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笔作答;不得用铅笔作答。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并将答案写在相应答题区域内。字迹潦草影响评阅的会影响得分;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主观题答题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墨水的笔。
六、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遇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身份证,应予主动配合,不得拒绝。
七、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考试结束前交卷时不得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和文具(最后一场考试交卷后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八、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考场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九、凡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