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25日,送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预答辩记录表
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凡经专家确定需修改的论文,须经过修改后才能再次提出送审申请。
2、已见刊文章原件(符合规定的资格论文)及一式三份复印件(隐去作者信息);
3、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
4、隐去导师姓名、个人信息的博士学位论文3份;
5、论文评审、邮寄费1110元(每篇论文评审费300元,往返邮资70元)
2015年4月25日前务必提交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资格材料,以便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被抽中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请在4月25日前自行将论文送往研究生院学位处,办理网上评议,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综合考试拟在4月25日左右举行,请将要答辩的博士生做好准备,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