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复试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下同)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龚健雅,毕卫民,方圣辉,潘励,秦昆,郭重奎
三、资格审查
1.复试成绩及分数线
凡是报考我院在职专业学位工程硕士GCT总成绩达到186分、单科均不低于2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复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元 月 15 日上午9:00—11:00
地 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教学实验大楼905会议室。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3、复试费用:100元/人。
四、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笔试时间:2016年 元 月 15 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在遥感信息工程学院(二楼)附三202报告厅
综合面试时间:2016年 元 月 16 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教学实验大楼905会议室、五号楼207会议室、五号楼307会议室
五、录 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复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限额内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学院GCT最高分×100×60%+专业笔试复试成绩×20%+综合面试复试成绩×20%。
4、录取比例:
工程硕士:录取比例为参加复试人数的94%,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
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六、调剂信息
我院接收调剂生。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符合我校复试要求并有学士学位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校复试。校外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5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七、公示
学院在我院网站上分别公示公布我院工程硕士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
联系方式: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202。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2015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http://rsgis.whu.edu.cn/uploadfile/2016/0106/201601060559119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