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地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博士研究生论文送审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博士学位论文送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预答辩记录表。所有博士毕业生都应在论文送审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凡经专家确定需修改的论文,须经过修改后才能再次提出送审申请。预答辩委员会必须对论文能否申报优秀博士论文签署意见。
2、已见刊文章原件及一式三份复印件(隐去作者信息);
3、学位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
4、隐去导师姓名、个人信息的学位论文3份;
5、论文评审、邮寄费1110元
2015年10月30日前务必提交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资格材料,以便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被抽中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请在10月30日前自行将论文送往研究生院学位处,办理网上评议,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5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方式:68778202 联系人: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