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对今年港澳台地区的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考察评价,并组织了复试考核,现将拟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5月7日—5月12日),若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联系方式:遥感信息工程学院:027-68778202,
zhang_wei@whu.edu.cn,张老师;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027-68754920,陈老师。
附:
拟录取名单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