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流动站根据通知精神,做好在站博士后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范围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校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并将申报材料送合作导师修改后,交流动站审核。
2、流动站审核后,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博士后个人申报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各一份)及流动站推荐报告(说明推荐理由,并对推荐人排序)一并交校博管办。
3、校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博士后进一步修改。
4、博士后于2010年4月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4份)交校博管办。校博管办审核、汇总后报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批。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请见《申报材料要求》。
2、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联系电话:027-68754011 E-MAIL:yxm31510142@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附件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附件4:《申报材料要求》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