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
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发放2010年7-12月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鄂博管办函[2011]3号),为了搞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方式和对象
发放标准及方式:300元/人.月,每半年集中办理一次,博士后在站期间按24个月发放。
发放对象:2008年8月—2010年12月进站的博士后人员(见附件4)。企业博士后由工作站组织上报。
二、申请与发放
各流动站根据《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根据博士后在站表现、科研完成情况和进站时间,核准应发生活补贴金额,组织博士后人员认真填写《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审核表》和《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并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查汇总后,报湖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复审合格者,由省财政厅将生活补贴拨划到博士后研究人员银行卡中。
2010年7-12月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银行卡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填表要求
《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审核表》:
1、“流动站名称”填“武汉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例如:“武汉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进站时间”填湖北省批准时间,具体见附件4。
3、本次是发放博士后2010年7-12月在站期间的生活补贴。举例:如博士后2008年9月进站,到2010年8月将满两年时间,此次将只发2010年7-8月两个月的生活补贴,“本次发放金额”应填“600元”。如博士后2009年9月进站,此次将发放2010年7-12月6个月的生活补贴,“本次发放金额”应填“1800元”。如博士后2010年11月进站,此次将发放2010年11月、12月两个月的生活补贴,“本次发放金额”应填“600元”。依此类推。
4、“流动站对博士后的评价意见”中,请流动站管理人员在“是”或“否”的后面打“√”,并简单介绍博士后项目进展情况、敬业情况、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情况,由合作导师和流动站负责人签字认可,盖学院行政公章。
《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
1、“本次发放金额”栏与《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审核表》一致。
2、“卡号及银行”:2010年6月及之前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其生活补贴发放银行卡已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并已发放至博士后手中的(没有领到卡的请到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请博士后人员认真按照银行卡上的信息填写“卡号”及“银行”;2010年7-12月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其“卡号及银行”先不填。
3、“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博士后本人在武汉地区的联系电话。如在武汉地区没有手机号码,请填写可以联系的武汉市固定电话号码。以备湖北省博管委办公室查询。
4、统计表填写好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请各流动站于2011年3月3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审核表》纸质材料,及《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特别提示:请2010年1-6月进站博士后人员于2010年9月24日之前将《武汉大学博士后进站计划书》补交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附件:1、《湖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2、《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登记审核表》
3、《湖北省博士后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
4、《博士后人员名单及进站时间》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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