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派遣工作,准确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近期工作重点事项和毕业生签约时需注意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生源信息表》的核对:特别注意“生源所在地”的核对,因为关系到毕业生派遣方向的制定。按照学校要求尽快交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考研名单的报送:请各学院(系)将已经确定为研究生的学生名单及时报送学校毕业生办公室,若有少数报考外校的未确定的名单,可以稍后再补报。报送名单时必须有:学号、姓名、学院、专业(本科专业)、拟录取学校,具体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使用EXCEL表格,经学院(系)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起报学校毕业生办公室,联系人:彭廷洪,电话:68752649。
三、毕业生学籍异动的清理:按照学校就业工作会议要求,今年的学籍异动将截止到5月15日,请各学院(系)分管老师抓紧时间清理毕业生人数,督促毕业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学籍异动单交学生档案室王咏梅老师。
四、对于保送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1、已保送研究生的毕业生,学校不再办理其签约、出国、派遣手续;
2、考取研究生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选择攻读研究生,请于5月20日前办理与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否则按原签订的协议派遣;
3、对考研单证或少数调剂读研的毕业生,若录取单位不接收其户口和档案,须提交录取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的证明,档案、户口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a)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协议,将档案、户口交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托管。
b)按未签约毕业生对待,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五、申请出国的毕业生:
1、请毕业生在就业网站下载《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出国申请表》(下载地址:
http://www.xsjy.whu.edu.cn),确定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在相应的方框打“√”,
除回原籍外,均须提供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有效接收函,并将其附在《申请表》后,由学院(系)统一收集于2011年5月20日前交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在提出申请出国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学生,请与签约单位办理解约手续;
六、对于参加就业的毕业生:
1、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工作日程
安排,5月下旬签约截止,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5月31日起停止办理违约
手续;请毕业生注意OFFER上的签约截止时间,抓紧签约。
2、已签约的毕业生在提交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就业协议书上须详细完整填写好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内的各项信息,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信息(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档案接收部门、邮编、联系电话、传真等)、户口迁移地址;
3、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但不解决户口和档案的,请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乙方户口迁往”栏中注明,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档案关系托管在人才托管机构或派回生源地。其中,选择托管在人才托管机构的学生须与相应的机构签订户档托管协议或人事代理协议;
4、选择到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辽宁省、山东省、福建省等接收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省(市)所辖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地生源毕业生,需按照上述省(市)的规定,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接收函件后,学校方可列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5、协议签订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毕业生若收到单位寄来已签章的协议书,要及时送交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一份(第一联)。(截止日期:2011年5月20日)
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