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用书法、绘画、摄影这一传统的文化艺术形式反映党的光辉历程,缅怀革命先辈,讴歌丰功伟绩,抒发美好祝愿,书写广大教师立足岗位、教书育人、实现教育强国的豪迈激情。根据武大党字[2011]22号“武汉大学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全校举行“党旗映珞珈” 庆祝建党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党旗映珞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览。
二、活动地点:校工会多功能厅。
三、活动时间:2011年6月10日征稿截止,6月20日、21日布展,6月22日至7月1日展览、评奖。
四、参加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推荐1-3幅优秀作品。
五、参展细则
1、作品规格:
毛笔书法(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篆刻)、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尺寸限在4尺整纸、4尺斗方、5尺整纸、5尺斗方、6尺整纸、6尺斗方规格,要求竖式,草书、篆书篆刻须附释文,作品题款、用印符合规范要求,所有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须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及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
摄影胶片作品最小为12寸,最大不超过高120公分×宽90公分统一板式的展板,作者自费自行制板,彩色、黑白作品和组照(最少4张一组)均可,作品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电脑特技作品不能参展,作品上须注明拍摄地点、时间,同时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50字以内)。
2、作品主题:以正确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英雄人物和学校先进典型人物、重大事件及描绘祖国壮丽山河、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
4、作品风格:要求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原则,尊重传统但不为传统所拘,不同艺术形式融会创新,作品内容富有精神追求、文明寄托、文化思考,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
六、作品评审
特邀省内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作品艺术水准”为主进行评审。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
七、获奖待遇
获得一、二等奖的书法、绘画作品,如本人愿意,校工会可永久收藏(另付一定的报酬);可推荐“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展”候选作品;作者可推荐为省书画家协会高校分会会员。
获得一、二等奖的摄影作品,可在校工会新教职工活动中心社团活动室交流展出。
八、联系方式
校工会文体与女工部
联系人:张玉团 王志敏 联系电话:67762561。
校 工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