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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11-05-17 浏览:
请登记自取政审材料的考生于5月17日16:00后到教学实验大楼9楼904领取如下材料:
1、硕士调档函;2、培养合同(普通生签字后2份全部寄回我院;定向生签字、单位签字盖章后3份全部寄回我院);3、政审函(报考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寄回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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