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外语水平,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的发展,我校特委托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针对我校教师进行外语强化培训,将于2011年7月11日起分阶段开办“公派出国高级强化班”,组织、开展外语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培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使学员具备撰写英文学术论文、出国进修访学、出席外事活动及国际学术交流的实际英语应用能力;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川大培训部组织的公派出国人员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公派出国的外语水平要求。
二、培训对象
1.拟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
2.已经获得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但因英语条件不达标而未派出的人员。
3.拟于近2年计划长期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
三、培训内容
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班要求组织教学,中外教师共同执教。开设听力、阅读、写作和英语国家文化背景等课程,从听、说、读、写等方面系统地提高学员原有的英语水平。
四、培训地点
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大楼。(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磨子桥)
五、各阶段培训安排及具体内容
(一)第一阶段
2011年7月11日至9月2日,共计8周,周一至周六上课,周学时数36,共计288学时,以提升英语应用能力为主,开设听力、口语、综合、文化背景、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二)第二阶段
2011年12月中下旬至考试前,以考前辅导为主。预计4周,周学时数36,共计144学时。
本次培训总计432个学时。根据学员学习效果和教学进度,该培训方案经我校与四川大学协商可作适当调整。
六、培训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培训要求
学习期间,参训人员应遵守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学习纪律,按时上下课。病假需出示医生开具的证明,事假应由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批准。无故旷课两天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核办法
1.四川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部组织的结业考试(期中摸底考试)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部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分笔试和口试。笔试包括听力、语法、词汇、阅读、写作,口试采取一对一的考试方式。平时成绩占25%,出勤率占15%,考试成绩占60%。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七、 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
培训费,报名人数达40人,则5500元/人。不足40人则5800元/人。由参训人员自行垫付。
教材费、考试费由学员自理,据实缴费。
(二)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自理,四川大学负责协助安排,四川大学提供培训部学员公寓(四人间每人每天30元,三人间每人每天35元,两人间每人每天50元;房间均有空调、彩电、带热水器的独立卫生间。)
(三)费用报销事宜的说明
参加培训人员在获得结业证书后,若能自证书发放之日起2年内派出,则由学校报销培训费。
请各单位向相关老师传达通知,搜集意向并填写“川大暑期培训班意向征集表”(见附件),于6月24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征集表”报送校人事部人才办(204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whursb2841@126.com
联系人: 童 辉 68756336 王延诏 68752841
附件: 川大暑期培训班意向征集表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1年6月10日
(附件请在人事部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