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
经2011年11月1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就我院教研室和五号教学楼部分机房调整管理、以及五号教学楼2、3楼走廊装修等事宜,形成如下决议,请全院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相关教职员工和学生予以配合并遵照执行。
1.从即日起,设在教学实验大楼8楼的3个教研室改到五号教学楼4楼办公,具体安排是:遥感教研室在421会议室办公,摄影测量教研室在423接待室办公,GIS教研室在425室办公。新办公室可作为教研室活动和学生答疑的场所,各新办公室钥匙暂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分配管理。实验中心的活动地点暂定在附3二楼多功能报告厅。
2.五号教学楼的216会议室和307会议室仍继续作为全院教师、学生的公共会议室使用,两个会议室和附3二楼多功能报告厅的钥匙由代江山老师统一管理。在会议室不够用的情况下,421会议室将向全院开放。
3.五号教学楼4楼的教师办公用房已经安排到位,鉴于目前仍有部分教师没有按学院时间要求搬入新办公室,学院决定从2011年10月13日起算,若2个月内还未搬入新办公室的教师,学院将收回其办公位置。另外,五号教学楼4楼的防盗窗和纱窗安装即将启动,安装期间请相关教师予以配合。
4.五号教学楼4楼的教授用房,其室内的卫生保洁自行负责,副教授、讲师的集体办公用房,其室内卫生保洁建议由教师所在办公室全体人员制定值班制度解决。
5.鉴于学院已决定将五号教学楼1楼西头(数字摄影测量与计算机视觉研究中心)作为我院的XX研究室,因此,请124机房的全体学生(带计算机)搬入224机房,224机房的全体学生(带计算机)搬入316机房,目前在305室工作的XX研究人员全体进入124机房。请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配合、协调并指导机房的搬迁,并务必于本月底前完成搬迁,任何人不得在搬迁过程中随意抢站机位。
6.鉴于我院旧计算机、旧家具等设备的报损过于频繁,已引起学校国资委和家具科的不满并予以限制的情况,请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务必爱惜国家财产,确保家具、设备的使用寿命,延缓设备报损的时间。
以上事宜的解释权归党政联席会。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