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规范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98号)(见附件一)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申请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全日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 报送材料
1、《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份(学生本人填写)。(可到学院805办公室谢云老师处领取)
三、 报送方式及时间
1、申请材料报送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俞老师,俞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2033。
2、我校接受申请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