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为了支持和促进武汉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台胞黄正义先生在我校设立了“黄正义励学金”和“黄正义助学金”。为做好“黄正义励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的对象、名额以及金额
励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4000元,奖励人数为2人。
助学金资助在校的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1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人民币,可连续资助2年。
二﹑申请条件
1.励学金的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处于专业排名前十名,无不及格科目;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同等条件下,湖北大冶籍的学生优先。
2. 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学习勤奋,刻苦努力;
(4)愿意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5)同等条件下,湖北大冶籍的学生优先。
三﹑励学金和助学金的申请、发放程序
1. 符合奖励或资助条件的学生于3月21日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黄正义励学金申请表》或《武汉大学黄正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可从学生工作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下载);
2. 学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和名额(见附件三),进行评审,推荐学生,并于3月23日前将《申请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黄正义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四)发送至zzzx@whu.edu.cn;
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然后在资助网上公示;
4.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送资助方确定,并发放励学金和助学金。
四、资助终止与调整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况暂停资助或终止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它不适合继续资助。
对于因终止资助而空缺出的名额,可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附件:1.武汉大学黄正义励学金申请表武汉大学黄正义励学金申请表.doc
2.武汉大学黄正义助学金申请表武汉大学黄正义助学金申请表.doc
3.武汉大学黄正义励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黄正义励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4.武汉大学黄正义助学金汇总表黄正义助学金汇总表.xls
遥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