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16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完成“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复试基本分数线:
英语:50分,业务课1:60分,业务课2:60分,总分:185。
2、招生计划:34(其中硕博连读生22人)。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利用Powerpoint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将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2)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心里素质、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等进行全面考察。测试时间:20分钟/人。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注:以上复试内容均按百分制计。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是录取与否和确定录取类别的主要依据。
其中: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3*0.5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成绩*0.15+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0.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0.15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1、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时间:5月7日14:30~16:30;
报到地点:教学实验大楼8楼801
复试地点:待定。
体检时间:待定。
2、考生需携带材料、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1寸登记照一张。
3、复试费用:由财务部按学校规定收取。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4月28日
复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