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通知如下: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日本文部科学省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Japanese Government (MONBUKAGAKUSHO: MEXT) Scholarship (Research Student)框架下,每年选派110名留学人员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各专业总体规模为110人,武汉大学推荐2-3名候选人。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42至54各月(具体以日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本次选拔仅限理、工、农、医类专业人员申报。
3. 选派专业
本次选拔仅限理、工、农、医类专业人员申报。
四、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2012年度约15.3万日元/月)由日方提供;国内日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五、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2.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
3.最迟于2012年8月前获得硕士学位;
4.应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须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5. 本项目申报时无须提交日方留学院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及免学费证明。
六、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2年4月20日至4月24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到武汉大学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103室(信息学部),联系电话027-6877070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
4.网上报名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人身份: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别:日本;申请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国外导师情况可暂写“abc”;受理机构:“985”及“211”院校。
5.申请材料
①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应有文头、文号、公章);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3)《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其中(2)、(3)为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请打印后按要求由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1)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生申请表(研究留学生)(固定格式)。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a)第1页姓名处应分别用中文汉字和汉语拼音填写;
b)第3项年龄按2013年4月1日时的实际年龄填写;
c)第6项研究内容须详细填写;
d)第7项学习时间请每学期按半年计算,每学年按一年计算;
e)第10项及第11项外语能力为申请时外语水平;
f)第12项请选择“博士课程”;
g)第13项赴日时间请选择“10月赴日”;
h)原件、复印件第一页均须贴上近期2寸免冠照片;
i)落款处请本人手写签名,“申请者署名”部分用汉字;“申请者氏名”部分用汉语拼音。
(2)专业领域及研究计划(固定格式)。要求条理清晰、详细可行;
(3)硕士阶段成绩单及英/日文译本(需加盖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档案馆/院系教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公章);
(4)推荐信1-(固定格式)由硕士期间指导教师填写,社会在职人员可由相关专业专家填写;
(5)推荐信2-(固定格式)由研究生院或院系领导填写,社会在职人员可由供职单位领导填写;
注:两封推荐信保持格式一致,用英文或日文填写,无须装入信封。
(6)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请到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由其填写盖章,北京地区亦可到在中日友好医院,体检结果一般需等待一周时间,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体检机构发放的《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请自行保存,以备出境时使用。
(7)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英/日文译本(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英/日文预毕业证明,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并需在取得正式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补交)。
(8)硕士论文摘要(英/日文填写,以不超过2页A4纸为宜;未确定论文详细内容者,提交研究计划并需导师签字);
(9)个人简历(英/日文填写,篇幅为A4纸一页,格式自由);
(10)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及英/日文译本;注:①外语水平非该项目必须条件,未考取任何外语成绩者亦可申报,但面试语言为英语或日语;②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提交;
(11)作品照片或节目录音(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申请者须提交);
※注:1、以上申请材料务必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申请日方接受院校时使用。
2、以上材料切勿用订书机、回形针、文件夹、信封等单独装/订,请按1-11顺序用长尾夹夹成册(请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或复印件)。
3、对外联系材料中第(1)、(2)、(4)、(5)、(6)项请务必按照要求使用固定格式表格填写并提交。
七、语言培训
面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东北师范大学中国赴日本国留日预备学校(网址:http://lryx.nenu.edu.cn)安排的日语培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培训时间为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日语专业或具有一定日语能力者可通过留日预备学校组织的考试(入学时进行),免去前期培训,但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后期专业知识培训,派出时间仍为2013年10月初。具体事宜以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未按要求参加培训、以及参加培训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将不予派出。。
八、对外联系
日本驻华使馆将于2012年11月初向面试合格人员发放“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即面试合格通知书。候选人员可凭此证书向日方导师申请填写“大学受入内诺书”或邀请信。“大学受入内诺书”及“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留学申请表(别纸)”等表格将于培训期间发放给面试合格人员。联系时间由留学人员自行安排,一般为申请当年12月底至次年4月,日本各高校预计将于11月中旬后不定期到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招生说明会。有关日本高校联系方式等日本留学信息,请参考日本国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www.cn.emb-japan.go.jp/abroad.htm#2)之日本大学总揽,如有疑问亦可直接联系日本使馆留学顾问。
九、有关注意事项
本项目简章仅适用于留金秘欧[2012]6101号函。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建新 电 话:010-66093963
传 真:010-66093929 邮箱: jxxi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欧亚非事务部
邮编:100044
十一、申请、评审及录取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2年4月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项目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
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永久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2 |
5月 |
评审 |
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进行中日双方联合面试 |
以基金委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
3 |
6-7月 |
公布面试
结果 |
基金委向留学人员的推荐单位发放留学候选人(即面试合格)函 |
|
4 |
10月初 |
开始培训 |
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通知培训事宜 |
日语专业或具有一定日语能力者可通过测试免去前期培训 |
5 |
11月 |
申请日方
导师邀请信 |
凭“第一次合格通知书”向日方导师申请邀请信 |
日本各大学代表团将赴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宣讲 |
6 |
2013年6月 |
提交日方
导师邀请信 |
留学候选人向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提交日方导师邀请信;由其转交留学基金委 |
|
7 |
8月 |
发放录取材料 |
基金委根据日方录取名单向留学人员推荐单位发放录取函及相关录取材料 |
|
8 |
9月 |
办理派出
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
9 |
10月初 |
统一派出 |
派出前须联系日方接受院校事务机构和日方导师,通告赴日时间;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