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全体毕业生注意::
根据公安部门和校保卫部“关于办理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说明”的要求,为保证户口迁移地址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请201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重新确认户口迁移地址,仔细阅读有关户口迁移的说明,并重申以下事项:
一、重新确认户口迁移地址的对象:
在武汉市外就业和户档回原籍的毕业生。
在武汉市内就业及落户武汉市的户口(含托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武汉市人才中心等)迁移地址不变。
二、户口迁移地址正确填写方式:
重新确认时,必须提供准确的落户地址,即X市X区X路X号,而不是单位名称或所属派出所。
三、今后户口迁移的变更手续必须到武昌分局办理,程序更复杂,周期更长。
四、2012年毕业研究生暑期就业户口迁移方案将以电子版本的形式放送到各班班长处,请在电子版上将正确的户口迁移地址填写到“户口去向”一栏,“户口去向”原为“在家”、“保留在学校”、“武汉市”的可不作修改。各班班长请务必在6月11日17:00前将各班电子版发送到何老师邮箱,过期不候。
五、有关户口迁移政策不清楚之处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分部咨询。
一分部户政室:68766594 二分部户政室:68772060
三分部户政室:68771419 四分部户政室:6875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