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根据武大党字[2012]25号文件《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
对党支部进行评议,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承诺践诺情况,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
党员进行评议,主要内容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并认真践行“五带头”要求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对本科生、研究生、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评议还要参考创先争优活动分类指导意见(见武大组字[2010]30号文件)。
二、评议方法
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党外群众代表,本单位党外群众较少的,可邀请服务对象等参加评议;注意吸收民主党派人士参加评议。群众评议一般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支部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介绍个人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可采取会议各种方式进行,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布。
各支部请于2012年5月13日前,将本支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总结电子版报学院党委(邮箱:zjwu@wh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