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19号)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选择及生源范围
(一)武汉大学报考点的生源范围
1、报考武汉大学的武汉市内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社会考生)。
2、报考武汉大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湖北省内考生(湖北省外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指定的报考点)。
3、报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及工程管理的考生,以及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各地考生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
我校“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请考生务必在网报填写个人信息时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单考班名称; “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在军区。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4、武汉大学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含推荐到本校和外校的所有推免生,直博生除外),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
(二)报考武汉大学的外地考生(且不属上述范围)
1、武汉市外本省考生:
可选择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阳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黄石市教育考试院7个报考点报考;
2、湖北省外考生:根据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
(三)报考其它招生单位考生(本校应届推免生除外)
可选择相应招生单位报考点报考或在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6个报考点以及上述湖北省内7个报考点中选择。有关报考点选择详细事宜可登录研招网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考生于11月10日—14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经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由“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在“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2年11月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du.cn)查询。其他非武汉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当地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要求,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报考点。一旦选错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去缴费、照相并参加考试。
4.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个人信息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不要多次重复报名。
5.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字库中没有的汉字用半角状态“??”代替;
②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③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从报名到录取的这段时期须保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④“考生来源”一栏须如实填写。
6.选择正确的校验码。推荐免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农村教育硕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五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五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推荐免试、农村教育硕士的校验码由各高校向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发放;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考生从所在部队领取;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考试院发放。
7.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设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9.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湖北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配有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10.本校应届生网报时,“档案所在单位”和“学习工作单位”填写格式一律为“武汉大学XXX学院”。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妥善保存到复试录取阶段。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武汉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