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以下简称FFCSA)达成的协议,2013年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至多30名优秀青年学者参加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教育、科技的合作与交流。该项目的特点是合作层次高--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由法国科学院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创建,由留学基金委负责从教育系统选拔候选人,该项目留学归国人员大多能在原单位承担科研重任,并与法方实验室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资助力度大—中方负责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的法语培训费,奖学金生活费由中法双方共同资助(中方1300欧/月;法方1200欧/月)。FFCSA与中科院、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联系紧密,并定期组织科学研讨会及其他学术活动。与此同时,FFCSA设立有吉尔卡恩(Gilles Kahn)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此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3年课题信息及法方项目安排请参见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en/inter.htm。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8-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为每月25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共同负担;国家留学基金委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将负担留学人员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具有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三)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开展科研;
(四)身心健康;
(五)申请时距已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6年,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2月28日后出生)。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材料(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必须包括:
(一)单位推荐公函(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一式三份);
(五)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一式三份);
(六)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将全部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415448481@qq.com;
六、遴选时间和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申请人于12月21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
(二)各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415448481@qq.com,此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由人事部负责审核后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各单位于12月21日前将申请人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
(四)学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明年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中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将派专家来华与中科院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安排候选人参加法语培训。
正式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申报过程中如遇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慧 童辉
联系电话:68752625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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