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报学校批准,拟对我校教职工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发送2013年“六一”慰问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送范围及对象
1、独生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由学校计发工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享受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
2、下列人员不享受教职工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
(1)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或未交独生子女档案的教职工;
(2)福利费不在学校的独立核算单位的教职工;
(3)2013年调出人员。
二、发送办法
1、由学院及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统一办理,双职工由女方所在单位办理;
2、发送金额为:单职工15元,双职工30元;
3、各单位务必将《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登记表》(可在后勤保障部网页-下载中心-计生表格里下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5月14日前送计生办审核;
4、持计生办审核单到校财务部核算一科领取本单位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
三、填表要求
1、表格要求用A4纸按小孩的出生年月从大到小的顺序纵向排列;统一用小四号字,间距不宜太小,每页不超过22人为宜;
2、为规范管理,表格所填写内容要求打印报送;
3、未按要求填报者和表格内容手写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