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年所得12万元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学院已统一将“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开具完成,请各位老师尽快到学院903办公室领取,并尽快办理相关纳税申报手续。
申报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申报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4号)2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8938036、88938052
申报所需资料:
(一) 纳税人自行申报应准备的资料:
2、《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由代理人代为申报应准备的资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一式两份,纳税人签字,代办人签字);
2、《扣缴义务人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3、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报的纳税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字);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1:年所得12万元以上教工查询方式:
武大主页——信息门户——纳税查询——输入年份2015——显示最下边的数据即为准确数据。
附2:纳税申报程序和要求请参阅:
(1)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温馨提示》http://finance.whu.edu.cn/info/1003/1385.htm
(2)武汉大学《关于2015年年所得12万元及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教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finance.whu.edu.cn/info/1003/1378.htm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