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行政办公用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等项目采购计划和预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16 浏览: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学校作为中央预算单位,须对中央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进行中央批量集中采购。根据中央批量集中采购要求,需提前申报采购计划和预算,教育部汇总报财政部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为保证2017年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规范实施,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中央集中采购项目详见附件《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中央集中采购产品类别》。各单位需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用于行政办公类产品,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实行中央批量集中采购,均需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填写附表《武汉大学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与招标计划申报表(货物类)》。
二、使用科研经费采购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使用其他经费采购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用于科研的项目,不用填写附表。
申报采购计划和预算归口部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肖潇 联系电话:68754583,邮箱394912736@qq.com
附表:武汉大学2017目录范围内货物采购预算编制.xls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