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4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管理力度,提升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从2013年入学的本科生开始,严格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条件,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本科生参照该条件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思想觉悟
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经常主动与辅导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交流和汇报思想动态,认真完成辅导员和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撰写态度认真,思想认识正确。
二、理论水平
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活动,自觉学习党的章程,深入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成果。入学以来所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均达到75分,获评党校优秀学员者,可酌情放宽政治理论课程成绩要求;确定为发展对象前须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学习成绩
应修必修课、应修专业选修课全部通过,绩点(公选课除外)达到3.0,三、四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志愿献身国防事业者、获得重大学术科研类成果或奖励者经党支部讨论并报院党委预审通过可酌情放宽课程成绩要求。
四、宗旨意识
通过担任社会工作等渠道服务人民群众和身边师生,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担任社会工作(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委员及寝室长)满半年并能尽职尽责,或者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学院或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的累计服务时间达50小时。长期担任社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群众基础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情趣高雅,党内外群众评价好,上党校前和确定发展对象前团支部推优通过且赞成率高,确定发展对象时、预备期满考察时、正式党员年度评议时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持率达到75%,公示期无异议。
六、综合表现
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学以来未受纪律处分,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确定发展对象前的一年培养考察期内、党员转正前的一年预备期内,辅导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培养考察合格、综合评价良好。入学以来受到通报批评后努力改正并受到通报表扬、表彰和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可酌情考虑。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对象的确定须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预备期满的考察、正式党员的年度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均按照该条件严格执行。
以上条件请各党支部遵照执行,请广大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自觉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