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学院(系)、直属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分党委(党总支)换届的通知》(武大党字〔2016〕15号)要求,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拟定于2016年9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循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凝聚全院党员与师生员工的智慧和力量,为推进学院“十三五”建设发展,加快建设遥感学科的国际中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9日(周四)下午2:30
地点:附3-202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本届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3.审议并通过《遥感学院第三次党代会关于第二届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大会代表构成比例
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设为83名。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代表70名,本科生党员代表4名,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党员代表6名,退休党员代表3名,特邀或列席代表若干。
五、党委委员组成名额及选举办法
学院党委拟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党委委员通过党代会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以等额的方法提交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六、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党总支)应高度重视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认真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党代会宣传、组织、代表选举及相关会议工作。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根据学院分党委分配的名额,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9月21日前将酝酿代表候选人报学院分党委审查。分党委审查同意后,请于9月23日前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并于9月23日下午5点前报学院分党委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