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填写提交。
1. 请项目负责人抓紧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录平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人员登录平台 (nsfc.gov.cn))中提交到单位。校内截止日期待基金委通知后另行通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不交纸质报告。因进展报告不提交纸质,依托单位提交后即视为正式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慎重提交。)
2. 请填写“2023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电子版并发送给科研秘书柳雅文(QQ:351164598)。
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在线填写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 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必须在进展报告中予以说明。研究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向基金委提出申请并备案,详细说明需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调整内容经基金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3. 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号的论文,以及虽然与项目相关但不在项目报告规定年度范围内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和各类奖项等)列入报告。
4.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报告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