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服务
学院公共事务
信息门户
财务会计
科学研究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学生工作
首页 > 办事指南 > 本科生教学 > 正文
第4步:按缓考类型选课并参加考试
下次该门课开设时,办理人需在缓考选课时间段按缓考类型选课,并于第一次上课时携带《缓考通知单》,向任课老师告知缓考情况并确认考勤及课程考核要求,按时完成考核要求。
咨询方式(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68778505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