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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绩效发放

2021-04-01    作者:   来源:

2、在财务申报系统填报单据,到财务三科办理报销,不需要提交其他报销票据。

说明:可选择与当年的年终绩效一同发放,与年终绩效累计计税。也可分月发放,与月度收入累计计税。


咨询方式(学校):科发院综合办 027-68772105

咨询方式(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027-68778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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